张彬
成都资深律师
CHENGDU LAWYER
首页
home
律师介绍
about
律师文集
works
刑事辩护
股权纠纷
合同纠纷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联系我们
contact
房产纠纷
works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房产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庭关于国营黄羊河农场与榆中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签订的两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庭关于国营黄羊河农场与榆中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签订的两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的复函
来源:
成都资深律师
网址:
http://cdls.viplaw.cn/
时间:2015-04-10 10:04:18
分享到:
0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庭关于国营黄羊河农场与榆中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签订的两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的复函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甘法经上〔1991〕22号请示报告收悉。关于国营黄羊河农场与榆中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签订的两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国营黄羊河农场在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仓库和职工住宅两项工程后,即于1989年5月16日与榆中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分别签订了仓库和职工住宅两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内容合法,当事人双方均具备主体资格。虽然建设单位国营黄羊河农场当时未领取“建设许可证”,但事后已补办了手续。而且两项工程已完成82%的工程总量,因此,对本案合同的效力,可不以建设单位当时未领取“建设许可证”为由确认无效。 此复
← 上一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 下一篇:乙、丙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
律师文集
works
more
刑事辩护
股权纠纷
合同纠纷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联系我们
contact
more
张彬
18980003656
3144301388@qq.com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4栋15楼
关注我们
QQ咨询
电话咨询
给我打电话:
18980003656
Top